近日,咸安区财政局制定印发了《咸安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制度》(试行),在全区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。这是咸安区财政局为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,打通政府采购“最后一公里”,提升政府采购效率而实施的又一创新举措。
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,政府采购从预算编制到实施采购的规定更加严格,程序更加规范,但是对于履约验收,尚无明确具体的规定出台,“重采购、轻验收”、“采的便宜用的贵”等难题一直没有有效破解。作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项目之一,咸安区财政局根据《中共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和财政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》,结合政府采购实际,积极探索政府采购货物、工程、服务项目合同履约验收机制,通过规范验收流程、完善验收方式、严格验收责任等,强化履约验收,实现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的规范、高效。
《咸安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制度》(试行)共计7章23条,明确规定了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的责任和机构、验收程序、验收标准、验收结果处理、监督检查等。下一步,咸安区财政局将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的指导和监督,确保履约验收规范实施。(成濛 朱凯 王琪)